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陕西关于2019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转考工作的通知

陕西自考网 · 三秦考事通 2019-06-11 考试安排 0 ℃

大家好,我是三秦考事通,负责编辑陕西自考网的考务知识相关内容。作为一名热爱教育事业的编辑,我对自学考试的报考细则有着深入的了解。今天,我要为大家解读的是陕西省2019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转考工作的相关通知。这份通知对于有意转考的考生来说至关重要,因为它涉及到了转考的动因、方式、时限、要求以及流程等多个方面。希望通过我的解读,能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这份通知,顺利完成转考手续。

一、转考动因

在籍考生离开或到达我省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,须办理转考手续。

二、转考方式

电子转考是运用信息技术,以交换考籍电子档案方式实施省际转考的过程。考籍档案是办理考生转考的主要依据。考籍档案以电子方式保存为考籍电子档案(以下简称电子档案),内容主要包括:考生基本情况信息、考试信息(含笔迹信息)、奖惩记录、转考、免考、实践环节考核、毕业论文成绩、毕业信息等。

三、转考时限

转出时限

序号 事  项 经办单位(人) 上半年 下半年
1 网上提交申请 考生 1月1日—31日 7月1日—31日
2 审核和现场确认 考生、

市(区)自考办

2月1日—28日 8月1日—31日
(工作日,每周2、4)
3 数据预审 省自考办 3月1日—5日 9月1日—5日
4 上传全国“转考平台”并提交相关省级考办 省自考办 3月6日—10日 9月6日—10日
5 回执处理 省自考办 3月11日—31日 9月11日—30日
6 转出结果数据与省考籍管理系统同步操作处理 省自考办 4月1日—5日 10月8日—12日

转入时限

序号 事  项 经办单位(人) 上半年 下半年
1 从全国“转考平台”接收转入数据 省自考办 3月1日—3月10日 9月1日—9月10日
2 转入数据导入省考籍管理系统 省自考办 3月11日—3月15日 9月11日—9月15日
3 转考考生到考籍所在市(区)自考办现场确认 考生、

市(区)

自考办

3月16日—3月25日 9月16日—9月25日
(工作日)
4 审核转入接收结果数据并上传全国“转考平台”,同时给转出省发送回执 省自考办 3月26日—3月30日 9月26日—9月30日
5 将转入接收结果数据与省考籍管理系统进行同步操作处理 省自考办 4月1日—4月5日 10月8日—10月12日

四、转考要求

转出要求

1、在籍考生离开我省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,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、我省准考证和转入地准考证,在规定日期内,到其考籍所在市(区)自考办,对本人转出电子档案信息进行现场确认。并在市(区)自考办出具的《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(转出)登记表》(附件1)上签字。

2、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,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,再办理转出手续。

3、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,不得转出。

4、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,只能在我省办理毕业手续,不得转出。

5、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。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,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。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。

6、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,不得转出。

7、在转入手续未办理完结之前,省自考办仍保持考生的在籍状态。

转入要求

1、转入的电子档案必须符合第五条第二款至第六款的规定;转入电子档案信息以转出地省级考办通过全国“转考平台”交换的电子档案为准。

2、转入考生应当按我省自考办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。转入考生原考试合格课程与现考试课程替换关系,按省自考办有关规定执行。

3、转考考生应当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、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,方可申办毕业手续。

4、考生须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我省准考证,到考籍所在市(区)自考办,对转入电子档案信息及办理结果进行现场确认,并在市(区)自考办出具的《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(转入)登记表》(附件2)上签字。

5、市(区)自考办不得拒绝接收符合本规定要求的考籍档案。

五、转考流程

转出流程

2、市(区)自考办对考生提交的转出电子档案进行审核,审核完成后通过省考籍管理系统提交省自考办,同时打印《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(转出)登记表》,由转考考生签字确认、市(区)自考办经办人签名,并加盖市(区)自考办公章存档。 

3、省自考办导出市(区)自考办提交的转出结果数据,并导入全国“转考平台”进行数据预审。 

4、预审通过后,将全省转出结果数据包整体上传全国“转考平台”,同时对上传数据进行终审,并提交拟转入省级考办。 

5、转考考生须到转入地省级(或者经省级考办授权的地级)考办,按要求办理转入确认手续。 

6、转入手续办理完成后,我省自考办将依据转入地省级考办上传全国“转考平台” 的转入办理结果,对转出考生电子档案的在籍状态,在省考籍管理系统中进行变更,完成转考。

转入流程

1、省自考办收到转出地省级考办通过全国“转考平台”递送给我省的转入考生电子档案后,于规定日期内,将转入信息导入省考籍管理系统。

3、市(区)自考办出具《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(转入)登记表》,由转考考生签字确认,市(区)自考办经办人签字,加盖市(区)自考办公章存档,并在省考籍管理系统上进行转入确认。

4、省自考办将转入办理结果上传全国“转考平台”,核准后给转出省发送回执。

特别提醒转考考生

1、在规定日期内,因故未及时履行有关转考确认手续者,按本人主动放弃转考处理,同时,其转考信息予以废止。如欲再办理转考手续,须重新履行转考程序。

感谢大家阅读三秦考事通对陕西2019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转考工作的通知的解读。这份通知内容详实,流程清晰,对于准备转考的考生来说具有很高的参考价值。希望我的解读能为大家提供帮助,如果在阅读过程中有任何疑问,欢迎随时在评论区留言,我会尽力为大家解答。祝大家考试顺利,前程似锦!三秦考事通,与您一起关注自学考试,助力梦想成真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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